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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日誌] 買房子要注意雨遮的虛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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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0-9-14 12:5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最近買房子因為雨遮的問題與建商大吵一架。
因為銷售小姐只說室內+陽台=28坪,
事實上是室內面積(主建物)+陽台+雨遮=28坪,雨遮就2.7坪。
吵的結果就是銷售小姐說可以全額退款,但是房子一直漲,
短時間要找到更便宜的房子有難度。

雨遮就是蓋在窗戶上方的建築物,功能顧名思義就是用來遮雨遮陽,
但是既踏不出去,也無法在上面放東西什麼的,
我很反對雨遮拿來計算在權狀坪數裡,
對消費者很不利,多2.7坪至少多了40幾萬,囧。

下面轉貼一則新聞。
我覺得政府應該要好好的管一管啊,我家的雨遮就是沿著房屋繞一圈的那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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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遮限蓋在窗戶上方 左右各50公分


2010-08-25 工商時報 【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雨遮」灌虛坪,惹出風風雨雨後,內政部營建署日前找全國各縣市政府代表開會,為雨遮的「位置」與「功能」做出新規定,未來只能蓋在窗戶上方,左右各50公分長,不能在建物四周其他地方亂蓋一圈。

     民眾所關心的雨遮登記所有權方面,內政部地政司表示,等收到營建署的會議紀錄之後,將找專家、學者開會,商討雨遮有「多少比例」可登記為所有權。

     至於學者專家會議是否能推翻行政院長吳敦義的指令,排除雨遮登記所有權?地政司官員表示,做為公務員,不可能推翻長官的指示,既然院長已經有指示,就會訂出一個「比例」,例如,20%、50%或其他比例,可登記所有權。地政學者張金鶚對此表示,「那找專家學者開會幹什麼?毫無意義」。

     雨遮不計入容積,但可登記所有權,造成建商灌虛坪的亂象,大A消費者的錢。又行政院高層聽從建商建言,對內政部下達指令,讓雨遮有條件登記所有權,至今風雨未止。

     營建署日前找全國各縣市政府代表開會,做出決議,在功能上,雨遮有防雨、遮陽、防止火苗延燒到上面樓層,因此在建築技術規則上不能廢除。
我愛紅茶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10-9-14 13:09 | 顯示全部樓層
別想著房價會驚驚漲
這樣會更容易錯買房子
銷售人員一定會猛著灌輸房價驚驚漲

高雄農十六很多新建案
都大概一年多開始就掛了一堆仲介的廣告
以前負責建案的總ㄟ的大徒弟
他專負責案場廣告,就很擅長用一些手法去操弄房價
一路讓大家追價
最後那些用來做價的房子,就會轉手到仲介手中在賣

北部人多追價不會虛
南部人少買的人也少,幾乎一追價的都是套在最高點
要解套可能要個十年
但在算進去通膨,其實也是沒解套的一堆
發表於 10-9-14 14:10 | 顯示全部樓層
我現在住的地方,有許多待售、待租的房子,房市應該沒有想像的熱絡。
這裡預售的時候每坪最高達14萬,如今市價也只在10萬左右。
假如不急的話應該可以再觀望一下,這是來自房仲朋友的建議。

其實投資不動產和投資股市也有共通點-危機入市。
921、SARS的時候成交價竟然每坪6、7萬就買到了,
未來超級細菌可能會蔓延,或許又是可以下手的時機。
發表於 10-9-14 14:30 | 顯示全部樓層
對啊!
聽說北部很多房子雨遮就像停了一台不能開的賓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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