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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分割地上權 最快10月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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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9-11 12:4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分割地上權 最快10月啟動

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設定地上權分割移轉有譜。為拓展地上權市場,財政部國產署昨(10)日邀請業者座談,研商分割地上權的可行性。官員表示,將在一定條件下開放分割地上權,盡快修改地上權作業要點,最快10月推出的地上權案即能適用。

財政部強調,設定地上權分割移轉,僅限未來的新案才能適用,過去已標脫的地上權案,無法溯及既往。為了妥善管理,將要求得標業者,必須承擔起無償管理的責任,同時也要預繳履約保證金。

國產署表示,現制地上權無法分割移轉,導致地上權住宅的承購者無法取得建物所有權及地上權,僅能取得使用權,而金融業認為使用權不屬於銀行法第12條規定的擔保品,難以辦理融資貸款,近年來,投資人建議開放分割地上權所在多有。

據轉述,與會業者多表示,地上權住宅承購者僅有使用權,必須以連帶保證或信用擔保融資貸款,銀行承作貸款意願不高,且比一般房貸貸款成數低、利率又高,對於經濟能力有限的年輕首購族來說,反而需要準備更多自有資金購屋,或以其他資產抵押貸款,影響購買意願。

業者強調,若能開放地上權分割移轉,不僅有助於民眾向銀行抵押貸款,取得較高成數貸款額度及較低的利率,同時也能促進地上權住宅的流通性,進而提高買氣;當需求市場擴大,相關權利金及租金也能挹注國庫。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開放地上權分割對業者來說確實是大利多,現階段不少地上權個案因無法分割,以致於無法貸款,雖然第一手買方能因與建商配合而無虞,但若是未來轉手將會因下一手買方難以貸款而難以出脫,也會降低購屋人的意願。

她說,分割的地上權勢必面臨回收不易的問題,即使綁了建商作保,但50年或70年後建商是否安在,仍是未知數。

資料來源:YAHOO


發表於 13-9-11 13:45 | 顯示全部樓層
土地炒不够
连产权也要分割比较好炒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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