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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hkcarnby 於 10-2-25 01:28 AM 編輯
今日有人提到關於創業的東西,我看過關於創業的書寫得最好的就是黎智英(肥佬黎),他也是蘋果日報和壹週刊的創辦人,可能有些人不喜歡他的蘋果日報,但不可否認的是他很會做生意,他的事實與偏見系列對做生意的人很有當頭棒喝的意味
一些網上的評論
這一本「創業」,聚焦在他從幫人打工做夥計直至早年創辦事業(佐丹奴、壹週刊)的所思所歷所得。雖然肥佬黎有時難免還是會扮高深寫些稍微“形而上“的文字,但是總體來說,這一本「創業」還是一本黎智英口語淺白的文字風格,娓娓道來他創業歷程裡所遇到的挫折、誘惑、迷惘與甘甜。
看官們或者知道黎智英是「壹週刊」的創辦人,或者也讀過他在壹週刊的專欄「事實與偏見」(這本“創業“以及同系列的前面八本都是此專欄的集結),但是也許未必對他這個人有何了解,那麼「數位時代」雜誌的這一篇“你所不知道的黎智英“也許可以提供你一些基本資料。文中用“一位有著張忠謀思維的吳宗憲“來形容黎智英,我個人覺得的確點出了黎智英的特質。
黎智英當時創辦壹週刊的動機據我拼湊一些資料的印象(因為我是93~95年在香港居住,距他創辦壹週刊已經事隔數年)是,在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之後,當時他還是佐丹奴的集團主席(類似董事長、總裁之類的),除了生產一批“李鵬下台“的T恤表達他的“憤怒“之外,他也起了辦媒體的念頭,一開始他打算賠個八千萬(港幣,當時折台幣約兩億多)試試看,後來印象裡好像他賠了幾個八千萬才開始賺錢。當初設定的規格和當時香港讀者習慣的大八開週刊有很大的不同,也因此花了一些時間讓市場接受。而等他成功之後,相同開本的如東方日報的“東週刊“等便紛紛出籠,變成香港週刊類雜誌的一種“行業規格“了。
黎智英不可諱言的是個精明的生意人,從他13歲帶著幾塊錢從大陸到香港,到今天他坐擁幾十億身家,中間不能說光靠運氣得致。而《事實與偏見》專欄則可算是他的夫子自道,其中一些文章的確帶給我蠻多的刺激與啟發。當然,因為他是生意人,因此在做法上市場導向便是無可避免的,像是95年時壹週刊便犯了一個在新聞專業上無可饒恕的錯:為了凸顯一條獨家新聞的效果,壹週刊在新聞圖片富商鄭經翰遭人毆打後的照片上用電腦加深了瘀青,事後鄭經翰出面控訴,黎智英在他的專欄中寫道:
「這是個難以饒恕的錯誤,我卻犯了。壹週刊決定誇張處理鄭經翰先生傷痕照片時我在場,我應該負全部責任…….有同仁因為這件事要離職,我說:「請你原諒我,留下來,我保證不會再犯這樣的錯誤」犯的錯誤越大,越不敢面對,今次是個很大的錯誤,使我膽怯,幾乎失去了面對他的勇氣。」
「掌握了真相人們才有真正的選擇權利。傳媒是人們知道真相的渠道,蓄意歪曲真相無異於誤導人們做錯誤的選擇,剝奪人做選擇的自由是對自由的侵害。這不是一件可以掉以輕心的事。傳媒不是普通的商品,他更是人們掌握自由的媒介,故此傳媒求真不單純是個商業問題,更是個道德問題。」
從上述的文字中看的到,即便真相有時不是那麼令人愉快的,即便取得真相的過程有時更是粗暴和激進的,即便有時看似真相,卻是經過“曲解“甚至“偽造“(這一點“壹週刊“也不只一次犯過錯)的假象,但“傳達真相“,一直是黎智英和壹週刊的個性之一。或者可以這麼說,黎智英把“真相“當成商品販賣,因此和傳統印象裡新聞媒體應該有尊嚴和風格發生認知衝突,造成今天大眾對他毀譽參半的評價。
不過,有些人、有些事,你也許不一定認同他,但絕對不會忽視和忽略,因為他帶給你的刺激太強烈、影響太巨大,黎智英和壹週刊,應該就是這一類的人和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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