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選擇 進入手機版 | 繼續訪問電腦版

COCO研究院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25870|回復: 0

[地產頭條] 贈屋以公告現值計稅 較有節稅效果

[複製鏈接]
發表於 16-10-31 11:5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贈屋以公告現值計稅 較有節稅效果
2016-10-31〔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
在房價高漲年代,不少父母心疼子女難購屋,常會贈與不動產或協助子女買房,怎樣規劃在稅制上最划算?KPMG家庭稅務辦公室建議,可適當利用「時價」與「市價」的認定差異節稅。
按規定,隨著贈與標的不同,計價的方式也會不同,若是直接贈與現金,是以「實際贈與金額」來計算贈與金額;若贈與不動產,則是以較房地「市價」偏低的「時價」(如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來計算贈與金額。

舉例來說,父親想協助女兒買房,看上一棟市價五千萬元、公告及評定現值一五○○萬元的北市公寓。若是直接贈與五千萬元現金給女兒幫助買房,需以贈與金額五千萬元課徵十%贈與稅,稅負為五百萬元。
但若是父親先買入公寓再贈與女兒,或是買房後直接登記在女兒名下,由於贈與標的都是不動產,可以偏低的公告現值一五○○萬元計稅,繳納十%贈與稅,稅負僅一五○萬元,自然產生節稅效果。

另一方面,有些父母不以贈與方式、而是用買賣方式將不動產移轉給子女,在這種情形下,須留意買賣訂價不可低於不動產「時價」,且必需向國稅局證明子女有足夠經濟實力購買,交代資金來源,才能確保免負擔贈與稅。

來源:中時電子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手機版|Archiver|站長信箱|廣告洽詢|COCO研究院

GMT+8, 24-3-28 18:5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
理財討論網站 | AI繪圖AI超擬真美女AI beauty AI Stable DiffusionAI正妹AI Look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