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8331 發表於 17-6-20 18:47

用錯方式追求 思慕的人變仇人

60多歲的洪姓男子單戀40歲的李姓婦人,追求方式竟是把對方照片後製成週刊封面,打上「獨家!菜衣淋寫真集外流」標題,傳到LINE群組供社團朋友觀看,不但沒獲青睞,反而引起對方不悅,被退出群組。今年4月,他又拿對方照片做成靈堂遺照,李婦擔心他會採取恐怖報復行為,最後選擇提告,新北地檢署今依恐嚇將他起訴。李女指控,自己根本沒跟洪講過過話,不清楚對方為何針對她。洪男不但把相片做了一個黑框,旁邊還點了蠟燭,感覺觸霉頭,也會擔心對方有什麼報復行動。偵訊時,洪男表示自己確實愛慕李婦,也坦承但後製遺照只是好玩,當時上傳太快沒有看清楚,已經跟對方道歉了。不過,檢察官調查洪男根本沒有把照片刪除,也沒有留言道歉,最後不採信其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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