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語璇 發表於 14-8-18 11:07

新二類謄本地址不全 房仲囤貨賣個資

新二類謄本地址不全 房仲囤貨賣個資2014年08月17日17:55 現行二類謄本上刊載屋主姓名與連絡地址,房仲業者常依此資訊循線找屋主開發物件,內政部修正《土地登記規則》,未來二類謄本將隱匿屋主部分住址,並預計9月15日施行,造成房仲業者恐慌,引發囤貨效應。

據內政部地政司近年謄本調閱數量可發現,2012年電子謄本調閱次數為3224萬張,隔年增至3546萬張,至2014年7月,已經突破2228萬張,這當中高達98.5%的比例,都是調閱二類謄本,屋主本身使用的一類謄本僅佔1.5%。

房仲業者私下表示,將區域內新大樓謄本全數調出並建檔是「基本動作」,將來無法由謄本查得屋主地址,現在更要努力「囤貨」,兜售個資的違法業者更趁機大發利市,不少人光明正大致電到房仲店頭兜售。

但15日立委蔡錦隆參與大台中2014不動產高峰論壇時表示,已協調將二類謄本地址揭露,改由隱匿屋主部份姓名的方式。對此內政部地政司表示,現行做法不變,但將召集相關部會研議全聯會建議是否可行。全聯會也說,一切尚在討論階段,尚未定案。(洪安怡/台北報導)

iamenix2013 發表於 14-8-18 13:02

地址揭露,姓名去識別化,這跟沒有去識別有差嗎?
人家拿著資料登門,問左鄰右舍管理員就知道屋主是X先生或X小姐了,敲門、按門鈴騷擾屋主與鄰居的動作一樣可以做,自欺欺人嗎?
合理懷疑蔡姓立委是不是收了建商或房仲業甚麼好處?

凡事感恩 發表於 14-8-18 22:37

蓋掉一些資訊總比沒蓋好……

不然房仲還會查出”前一次的戶籍地” 去做拜訪~~
原本家人不知道有買房,房仲一聯絡前戶籍地,家母就打電話來關心,
ex:這一間買多少,有沒有賺錢…等

最後~~ 
當然是不會忘記 叮嚀 我,
有賺錢的機會要報給她!!!

唉唷!

媽,您年紀大了,保守一點,有讓您投資到就好了嘛 {:4_186:}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新二類謄本地址不全 房仲囤貨賣個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