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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中央新村北側公告徵收 310戶將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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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中央新村北側公告徵收 310戶將遷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4年7月30日 上午8:41
將闢建住宅區、學校及公共設施
〔自由時報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五星開發案之一的新店中央新村北側附近地區,即日起至八月底公告徵收,區內近四十公頃農業區將闢建住宅區、學校及公共設施,三百一十戶最慢十一月底前須搬遷。由於當初私地主曾爭取自辦市地重劃,最後仍採公辦區段徵收,市議員陳永福質疑市府與民爭利。
地政局區段徵收科科長陳宏明引用民國八十年內政部營建署函釋內容指出,凡擴大、新訂都市計畫區,或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可建築用地,一律採區段徵收方式開發。他解釋,農地價值較低,開發後漲幅空間大,民眾獲取利潤與市地重劃相當。
地政局專門委員黃國峰指出,八十八年六月,配合環河快速道路台北縣側建設計畫,新店溪兩側及十四張附近農業區透過都市計畫變更為道路、住宅區及公設用地,因當年房地產不景氣,只針對道路範圍內土地執行一般徵收,加上地方對於央北地區開發意見不同,細部計畫延宕至一○一年十月發布。
市議員陳永福表示,早期地主主張自辦市地重劃,分回土地比例最高可達五十五%,但區段徵收僅能分回四十%,相差十五%的利潤,開發完成後全部進市府口袋,他認為土地是百姓一輩子的資產,公部門應順應民意,現在市府硬跟民眾搶錢,不管地主反彈依舊蠻幹,致人民權益受損。
由於該基地鄰近捷運小碧潭站美河市,時機敏感,令人多作聯想。市議員陳儀君認為,此案由市府主導整體開發,不以營利為目的,加上議會監督,兼具公權力及公正性,開發後將提升生活品質與居住環境,成為新店地區一塊寶石。
市議員金中玉表示,新店繁榮發展,高樓林立,央北與精華區比鄰,土地卻作低度農業使用,恐浪費資源,開發固然有助地方發展,如何規劃才是重點,他建議區內應闢建一所設備完善的現代化國中,讓學子享有優質教育資源。
預留一.五公頃社會住宅用地
黃國峰補充,未來開發區有捷運小碧潭站、環狀線Y7站與北二高行經,可吸引人潮、創造繁榮,區內預留面積一.五公頃的社會住宅用地,預計可提供五百七十三戶「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幫助青年及弱勢族群解決居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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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99 發表於 14-7-30 14:08

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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