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小靜 發表於 18-11-4 11:25

國內股價指數期貨11/19適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

台灣期貨交易所今天宣布,將於11月19日實施國內股價指數期貨適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電子期貨納入夜盤交易適用商品兩項調整。今年2月6日台股大跌逾500點,但放空選擇權交易人卻慘賠,交易人抱怨自己的選擇權被強制平倉在最差價位,原本以為賺錢卻賠錢,因此期盼期交所推出價格穩定措施,避免這樣的特殊狀況被期貨商強制平倉。
期交所表示,選擇權動態價格穩定措施明年才實施,但國內股價指數期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今年11月19日先上路。期交所說明,為強化期貨市場價格穩定,期交所分階段推動「期貨市場動態價格穩定措施」,以防範錯誤下單、胖手指及盤中委託簿流動性瞬間失衡所導致的盤中價格異常波動。
期交所強調,力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今年1月22日已推動台股期貨及小型台指期貨的近月、次近月及跨月價差契約動態價格穩定措施。11月19日將擴及所有國內股價指數期貨商品,包括台股期貨、小型台指期貨(含週契約)、電子期貨、金融期貨、非金電期貨、台灣50期貨及櫃買期貨等所有股價指數期貨月份契約及跨月價差契約。
另外,電子期貨將納入夜盤交易適用商品,期交所自106年5月15日推出夜盤交易以來,逐步擴增夜盤交易適用商品,包括台股期貨、小型台指選擇權、台股期貨、道瓊期貨、黃金期貨及選擇權、布蘭特原油期貨在內,共有17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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