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小靜 發表於 18-11-4 10:20

【11月19日起電子期貨納入盤後交易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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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期貨納入盤後交易適用商品將自11月19日起開始實施。 ◎夜盤交商品,包括臺股期貨、小型臺指、選擇權、道瓊期貨、標普期貨、黃金期貨以及布蘭特原油期貨在內。 ◎電子類股占台股權重已達5成以上,且於美股開盤後,科技股、台灣電子權值股在美國上市的存託憑證(ADR)價格波動,均對台股有一定影響。 ◎期交所將在今年11月19日將電子期貨納入夜盤交易適用商品,當夜盤交易時段電子股有較大波動時,交易人即可運用夜盤電子期貨進行避險交易。 資料來源:鉅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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